房管局单位简介
房管服务中心单位简介

发布日期:2021-04-13    09:06:25 访问次数:


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原泰安市房产管理局)于2002年2月成立,为市政府直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住房保障科(挂房改指导科牌子)、住房管理服务科、房产市场服务科、物业服务指导科,下设两个副县级单位:泰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泰安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市房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研究提出房产管理领域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指导全市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相关政策落实和年度计划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指导市区住房保障申报和保障性住房销售、分配、使用、退出管理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处理房改历史遗留问题。

(五)参与拟定市级直管公房管理相关政策、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全市房产市场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指导全市商品房预(销)售证明核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住房租赁、房产估价、房产中介管理服务工作。

(七)指导开展全市住房保障、房产市场、住房租赁、房屋安全、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房产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政府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配合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监测分析及信息统计上报,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

(八)指导全市物业行业服务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参与市区住宅小区的社区用房、物业服务用房规划方案审查和竣工综合验收工作。指导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级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参与拟定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改造提升相关政策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十)指导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参与拟定城市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危房解危等综合配套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近年来,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为本、科学发展”为宗旨,大力弘扬“服务、责任、务实、创新、清廉”的房管精神,大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努力提高机关文明服务水平,精心打造“责任第一、服务至上”的房管品牌,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我市房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城镇棚户区改造重点工程立功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优秀单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优秀工程项目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创建优胜单位”“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示范单位”等省级荣誉称号;荣获全市“五星级”党组织、“五型”机关建设示范单位、“泰安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先进集体”“泰安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集体”“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县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直机关优秀服务品牌、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市级荣誉称号;多名职工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攻坚克难先进个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优秀个人”“泰安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优秀建设者”“振兴泰安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单位地址: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5、15、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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