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网站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日期:2025-04-23    16:57:45 访问次数: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网站运维服务项目采购

2、预算金额:1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网站运维服务

二、采购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网站建设服务、网站内容及文字的修改、图片修改和设计、网站页面位置的调整、网站模块开发。

2、需实现的功能:满足正常使用。

3、需满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完成网站改版工作、完成上级政务网站主管部门要求任务。

5、完成网站IPV6改造工作,满足网站首页、二级链接、三级链接及所有外链支持率100%。

6、根据我中心需求随时推送。工作日信息发布任务应在20分钟内完成,非工作日应在1小时内完成,服务良好,能够全力保障和配合我中心的及时性要求。若无法满足我中心服务要求累计2次后解除服务合同。

7、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分

30分

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30

报价高于限价为废标,得分四舍五入

2

技术分

30分

服务内容完整度最多得10分;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最多得10分;投标人管理人员的资质和水平等最多得10分。

需提供佐证

3

商务分

40分

综合实力最多得15分;本省市投标人最多得10分;提供驻场服务最多得15分。

需提供佐证

8、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服务,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

9、项目实施的时间、地点:

9.1实施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9.2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9.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10、供应商资格要求:

10.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0.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及供货安装能力;

10.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4 须为主流新闻媒体或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

11、询价函的获取

11.1时间:自2025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止(北京时间)。

11.2请查看附件自行下载。

12、响应文件提交

12.1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9:00止(北京时间)。

12.2地点:建设大厦15楼1514房间。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3、开启

13.1时间:自2025年5月6日9:00(北京时间)。

13.2地点:建设大厦16楼会议室。

三、报价文件提交有关事项

1、经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管琪

电    话:0538-8222517

地    址:建设大厦

关于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网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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