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区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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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防止交易风险,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商品房预售款(认筹金、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购房款)应全部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望购房人在购房时注意核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对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现场公示账号信息与本次公示不一致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各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电话:泰山区6268891,岱岳区8566075,高新区8938345,泰山景区5369343,旅游经济开发区8565731)。现将泰安市区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截止2024年10月14日)公示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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