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泰安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爱山东” APP 掌上办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1    08:52:54 访问次数:


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爱山东”掌上办和无证明城市建设,优化我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服务效能,现就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及电子证明通过“爱山东” APP 掌上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泰安市区(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已签订房屋(国有土地)租赁合同,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证明的单位和个人。

二、办理渠道

爱山东APP(泰安分站)

三、办理步骤

1. 在“爱山东” APP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取得租赁备案编号(详见附件 1)。

2. 在“爱山东” APP-“证明直通车”栏目中,申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证明(详见附件 2)。

四、电子证明效力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证明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在市区范围内用于租房落户、子女入学、公积金提取等“租购同权”服务事项,支持亮证、扫码核验。

五、温馨提示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及申领电子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上传材料需确保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司法查封等限制情况,以免审核退回。

电子证明在租赁有效期内,可随时在“爱山东” APP 上调取、复用,到期自动注销。如租赁信息发生变更或合同终止,需前往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窗口办理变更或注销备案。

办理中遇到问题的,可拨打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电话咨询。

附件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爱山东app网上办理操作说明.docx

附件 2:爱山东申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案电子证明的操作方法.docx

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