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爱山东” APP 掌上办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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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爱山东”掌上办和无证明城市建设,优化我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服务效能,现就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及电子证明通过“爱山东” APP 掌上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泰安市区(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已签订房屋(国有土地)租赁合同,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证明的单位和个人。 二、办理渠道 爱山东APP(泰安分站) 三、办理步骤 1. 在“爱山东” APP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取得租赁备案编号(详见附件 1)。 2. 在“爱山东” APP-“证明直通车”栏目中,申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证明(详见附件 2)。 四、电子证明效力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证明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在市区范围内用于租房落户、子女入学、公积金提取等“租购同权”服务事项,支持亮证、扫码核验。 五、温馨提示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及申领电子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上传材料需确保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司法查封等限制情况,以免审核退回。 电子证明在租赁有效期内,可随时在“爱山东” APP 上调取、复用,到期自动注销。如租赁信息发生变更或合同终止,需前往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窗口办理变更或注销备案。 办理中遇到问题的,可拨打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电话咨询。 附件 1: 附件 2: 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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