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
关于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2-09-13    14:36:51 访问次数: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领域内以非法集资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不断涌现,尤其是房地产行业,一直是非法集资高发领域。为维护房地产领域金融秩序和市场秩序,提高广大群众和购房者自我保护能力和辨识能力,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近期,我们正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房地产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主要表现形式提示如下,请广大群众务必认识清楚,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

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一)以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形式非法集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相互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二)以预售商品房的形式非法集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或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代理销售,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团购优惠、投资借款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三)以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形式非法集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中,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的,以销售房产份额、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购买房地产,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四)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以房地产金融业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股权众筹等互联网平台合作从事金融业务,通过“众筹买房”“首付贷”等形式违规,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请广大市民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理财渠道,谨防非法集资陷阱。

 

 

 

                             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2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