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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5    10:05:22 访问次数:


  

泰安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7年以来,市房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关心指导下,坚持提升执法理念、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法治房管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我局房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厘清职责边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的要求,根据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情况以及单位职能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2017年重新梳理确定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50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监督15项、其他权力10项,并向社会公布。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坚持“审批事项最少、速度最快、收费最低、服务最优”的目标,强化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取消、进笼、瘦身、减负”等措施,对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逐一梳理,削减行政权力16项。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把权力从市一级下放到区一级,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拟下放至区级事权15项,拟移交城管局6项。

(三)创新监管模式,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健康发展的规定和做法。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编制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80余人次,随机对6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责成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整改。以自查及重点核查的方式对全市16家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1家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探索监管+新模式。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办法,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并组织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将“双随机”抽查与推进综合执法、健全联动机制相衔接,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四)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创新房管“微服务”,通过“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门户网站和“泰安市房产管理局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双线并行,实现交易信息实时播报、政务服务网上查询、审批业务网上办理、房产信息扫码验证,最大程度让群众“少跑路”。二是规范内部审查环节,压减报送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业务闭合式无缝衔接,让服务对象“最多跑一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核发等13项业务实现即时办结。严格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针对审查流程繁琐、人民群众意见较大的服务事项开展自查整改,建立了服务指南,推行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结”,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三是按照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证照资源,组织业务责任科室(单位)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和证照目录梳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发布在省政务资源交换平台,为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打好基础。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体系,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建设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体现科学,为单位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备案等程序。2017年,以我局名义按程序发布了1个部门规范性文件《泰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并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对该办法从起草的必要性可行性、政策依据、主要内容、文件印发和实施时间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形成评估报告,提出废止、修改或保留的初步意见,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同时对本年度到期的规范性文件提前评估,为到期清理做好准备工作。2017年,清理了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8个规范性文件和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保留6个,废止2个,并将清理后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并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都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事项,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和公开。同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决策的及时性、有效性。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年内,针对《泰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泰安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修改完善,均在我局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专家、律师论证程序,做好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制定了《泰安市房产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细化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建立起法制审核责任追究机制等。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和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核程序,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解决机制以及各环节责任承担情形等,促进了法制审核行为全面系统规范。

(三)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梳理岗位职权,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履职的自觉性。自觉接受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严格实施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依法查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根据工作特点,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编制了我局行政执法主题资格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队伍编制状况、主体类别、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按照法律授权和委托授权要求,积极与市住建局执法科对接,完善委托手续,签订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行政执法委托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通过制定1个工作方案,出台3个办法,梳理7项清单,编制2类执法流程、1套服务指南和制式执法文本,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程序。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梳理执法主体清单、执法人员清单、执法事项清单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内部,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市政府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了房产执法具体操作流程,确立了纸质文书标准和电子信息标准格式,实现房产执法行为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明确了法制审核的要素、流程,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制度“过滤网”的作用,及时防范房产执法风险。通过“三项制度”的落实,保障了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运行,为进一步保障我局有效履职,规范房产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房管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编制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对我局121名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予以公开。同时,明确了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办事人员及窗口职责,采取佩戴胸牌标志或摆放公示牌等方式,公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加强了窗口办事人员的信息公示。二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开展执法证到期年审工作,通过《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全局145人证件信息进行了更新维护;落实四年年审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上机考试有关问题。按照法制办要求,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调动工作岗位人员及退休人员及时进行证件核销。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房地产专业法律知识测试,印制试卷、阅卷汇总后上报市政府法制办,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在实践中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的能力。举办了“依法行政专题辅导会”,组织全局1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辅导培训。编制了《房产案例评析》、对《房产管理法律法规汇编》进行重新梳理,为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水平提供参考指导,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规范履职水平。

五、健全多元化解机制,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一)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及时组织完成案件应诉、证据提交、开庭、答辩、案卷整理等相关工作,有效解决房产纠纷案件。2017年度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件,其中本年度发生3件,2016年结转6件。从审结情况上看,已审结4件,未审结5件。已审结案件中,败诉1件,其余3件被驳回诉讼请求或当事人撤诉。从案件性质上看,在所有应诉案件中,行政赔偿案件2件,其余均为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案件。2017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

(二)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注重信访案件过程中的政策介入,依法依规处理,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一方面,做好隐患排查、超前预防工作,注重收集有价值信息,掌握潜在信访问题,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另一方面,重视解决初次信访问题,力求一次性办结,防止小托大、易拖难。

(三)发挥仲裁优势,多元解决纠纷。积极发挥仲裁优势,完善房产仲裁调解制度,联合仲裁委员会,设立房产仲裁法庭,以多元化方式解决房产纠纷,进一步拓宽了房产争议纠纷解决渠,提高了房产矛盾调处效率。实行重大案件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就重大案例进行专题分析,确保及时有效化解房产纠纷。

六、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责任

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依法正确履行我局各项职能。一是坚持领导带头。成立了市房管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不断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确保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一年来,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房产管理依法行政再上新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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