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第九批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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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第九批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须知
市区第九批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须知 为确保市区第九批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请申请家庭认真阅读并按须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 一、房源情况 泰安市市区第九批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待分配房源共计2279套,其中二室一厅386套,一室一厅1434套,一室公寓房459套。房源分布详细如下: 1、惠普家园西区多层住宅45套(二室一厅),位于长城路以西、万官大街以北、中心医院分院对面,物业服务由山东万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服务费为0.5元/平方米·月。 2、高铁新区A区高层住宅722套,其中二室一厅101套,一室一厅162套,一室公寓459套。位于高铁新客站以北、西外环路以东,物业服务由山东北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服务费为1元/平方米·月。 3、岳秀福邸小区一期高层住宅528套(一室一厅),位于迎胜南路以东、龙潭路以西、灵山大街以南,物业服务由泰安市益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物业服务费为1.2元/平方米·月。 4、御驾新苑小区20#、28#高层住宅984套,其中二室一厅240套,一室一厅744套。位于长城路以东、泮河大街以北、灵山大街以南,物业服务由泰安泰山大汶口御府物业有限公司负责,物业服务费为1.2元/平方米·月。 岳秀福邸和御驾新苑有配套建设的车位,达到使用条件后,将组织入住家庭按照摇号顺序号自愿选择租赁车位。 二、看房 请参加选房的申请家庭于2016年9月8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自行到保障房小区看房。 三、选房、签约 1、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地点定在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四楼大会议室。 2、选房、签约活动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按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选房、签约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先家庭(346户) 选房顺序号 选房时间 签约时间 1-90号 2016年9月13日上午 10月12日上午 91-180号 2016年9月13日下午 10月12日上午 181-270号 2016年9月14日上午 10月12日上午 271-346号 2016年9月14日下午 10月12日下午 (二)普通家庭 选房顺序号 选房时间 签约时间 347-436号 2016年9月18日上午 10月12日下午 437-526号 2016年9月18日下午 10月12日下午 527-616号 2016年9月19日上午 10月13日上午 617-706号 2016年9月19日下午 10月13日上午 707-796号 2016年9月20日上午 10月13日上午 797-886号 2016年9月20日下午 10月13日下午 887-976号 2016年9月21日上午 10月13日下午 977-1066号 2016年9月21日下午 10月13日下午 1067-1156号 2016年9月22日上午 10月14日上午 1157-1246号 2016年9月22日下午 10月14日上午 1247-1336号 2016年9月23日上午 10月14日上午 1337-1426号 2016年9月23日下午 10月14日下午 1427-1516号 2016年9月24日上午 10月14日下午 1517-1606号 2016年9月24日下午 10月14日下午 1607-1696号 2016年9月25日上午 10月15日上午 1697-1786号 2016年9月25日下午 10月15日上午 1787-1876号 2016年9月26日上午 10月15日上午 1877-1966号 2016年9月26日下午 10月15日下午 1967-2056号 2016年9月27日上午 10月15日下午 2057-2146号 2016年9月27日下午 10月15日下午 2147-2236号 2016年9月28日上午 10月15日下午 2237-2279号 2016年9月28日下午 10月15日下午 3、选房时须提交选房通知书、选房家庭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等相关资料。详见《泰安市市区第九批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选房规则》。 4、在选房过程中,如遇天灾、停电、设备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选房中断,选房活动相应推迟,选房时间顺延。 5、以上参加选房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因待选房源只剩高铁新区A区40号楼一室公寓房而放弃选房的,列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家庭,其保障资格自公开摇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后轮候分配的,需要重新复核住房保障资格。 四、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房租缴纳 1、公共租赁住房房租收缴实行收费卡制度,公租房申请家庭选房时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集中代办建行储蓄卡,公租房选房家庭签订租赁合同、领取银行卡后,须在2日内在储蓄卡内预存现金2000元(其中500元属于房屋租赁保证金)用于代扣房租。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未经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同意,500元的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能提取及支付任何费用(即储蓄卡内少于500元时,不能提取及支付任何费用)。 2、2016年10月12-15日,选房家庭申请人凭身份证、选房确认书等到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四楼会议室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该选房家庭自动放弃所选公共租赁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选房资格。 3、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公租房申请人与监护人共同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由监护人代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监护人为残疾证载明的监护人或公租房申请人所在社区认定的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同住,并尽到照顾及看管的责任,监护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被监护人出现扰乱公共秩序及影响其他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居住行为的,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负责将被监护人及时送医。 五、交房 交房时间自2016年10月20日起,惠普家园西区集中交房时间10月20-21日;高铁新区A区集中交房时间10月20-28日;御驾新苑集中交房时间10月21-31日;岳秀福邸集中交房时间约在2017年春节前后)。 六、联系电话 惠普家园西区: 5899300 御驾新苑: 5899300、6989959、8995999 岳秀福邸:5899300、13954847705 高铁新区A区:5899096、6632968 泰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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